舟山市消保委成员单位—市司法局融入新角色为消费者送上法治“护身符”
舟山市司法局围绕消费者权益保障,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,扮好“三个角色”,助力激发消费活力,为和谐消费环境保驾护航。
一、瞄准维权需求,当好“店小二”护航。开展“烦企扰民”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,组织43个部门、街道、直属单位对本部门制发、牵头实施的涉及企业民生、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、清理。开展涉企重点部门专项行政执法检查,通过执法意见建议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行政行为,针对2起网购消费纠纷投诉处置不满意案件提起行政执法监督,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置。以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为抓手,打通消费者绿色通道,打破法律援助审批管辖权限,通过维权律师团、广场活动等形式,为消费者提供咨询、调解、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,已解答群众各类咨询715人次,办理法律援助216件。
二、畅通解纷渠道,当好“解铃人”护权。加大“放心消费平台一码通”平台宣传力度,实行经营商户“一户一码”制度,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了解经营户的基本信息、监管信息等商户情况,并进行在线评价与投诉,实现经营户失信高成本零收益。建立消费纠纷快速处理商户群,与市场监管局、工商联等合作,引导商户建立“先行赔付”通道,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,提高消费者维权收益,构建良好的整体消费环境。截至目前共化解消费者纠纷94件。坚持涉消费者案件“一案一策、一案一调、一案一督”,加大涉消费者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考核力度,截至目前召开涉消费者类案专题协调会7次,12起消费者投诉举报转化而成的复议案件通过调解后申请人主动撤回。
三、延伸普法触角,当好“娘家人”护盾。联动市场监管局等部门,线上线下同步开展“3.15”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,指导街道、社区在重点经营场所悬挂宣传横幅、张贴倡议书,LED播放宣传语。组织律师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上门普法,以案释法,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余场。同步通过法治舟山等线上平台转发“3.15”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相关法律法规及纠纷处置方式等,累计发布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等资讯70余条,覆盖群众万余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