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第七届“舟山特色伴手礼”评测公益活动的通知
各县(区)消保委、市消保委分会,市消保委有关成员单位:
为贯彻落实省、市“打造引领消费转型升级高地”“推进消费提质扩容”决策部署,持续深耕“消保助力消费”行动,推动消费供给提质、消费环境优化,舟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第七届“舟山特色伴手礼”评测公益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安排
(一)产品征集申报(4月至6月)
分为推荐申报和自主申报两种方式:
1.推荐申报:各县(区)消保委、市消保委分会可推荐本辖区特色产品,市消保委相关成员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可推荐主管行业相关产品,将申报资料整合后统一通过浙政钉报送市消保委(附件1、附件2)。各县(区)消保委、市消保委分会应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材料,如有错误或遗漏应及时通知经营主体修改或补齐,确保申报材料无误,如经营主体自行申报,未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审核不严的,将不计入或扣除相关考评分。
联系人:周梦洁,联系电话:2025286。
2.自主申报:有关经营主体可按本通知要求,填写《2026年“舟山特色伴手礼”评测活动申报表》(附件2)及其他申报材料,通过电子邮箱向市消保委自主申报。
申报邮箱:zssxbw@qq.com。
征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。
(二)市本级评测(6月至7月)
市消保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,将会同有关单位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评测,同时根据市级测评情况,优中选优推荐参加2026年“浙江特色伴手礼”评测。
(三)结果公布与宣传推广(7月至12月)
市消保委将向社会公布“2026年舟山特色伴手礼”名录,并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集中宣传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产品出品方为舟山注册企业;
(二)产品能够充分体现当地及舟山文化;
(三)产品和品牌在当地及舟山具有较高的认可度;
(四)产品质量有保证,近三年无质量抽检不合格的情况;
(五)企业具有较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,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,响应无理由退货,近三年无重大消费投诉,无信用信息公示不良记录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《2026年“舟山特色伴手礼”评测活动申报表》(附件2);
(二)营业执照、商标注册证、相关许可证复印件;有知识产权需提交权属证书复印件;品字标、非遗、老字号、地理标志产品等应报送相关证明材料(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);
(三)近2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;
(四)相关文字、图片、视频介绍资料(具体要求见附件)。
四、申报须知
(一)本次评测活动为公益活动,不向经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。
(二)申报经营主体请按《申报表》(附件2)要求,一次打包提供相关报表、图片、照片、视频等资料。
(三)建议提前制作2分钟以内的企业、产品介绍视频或PPT,供参加现场测评使用。
附件:
舟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
2026年4月20日

